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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辦事處 – 社會工作員 (HQ/SW)

2025-02-14 17:41

職責:

  • 策劃、制定及執行內地服務項目,包括準來港人士適應服務及在內地生活的港人服務。

  • 協助内地中心推行各類社會服務及活動。

  • 協助宣傳、行政、財務等事宜,建立與內地政府部門及相關團體合作網絡。

  • 按需要到內地其他不同城市開展活動或服務。

 

要求:

  • 持香港認可社會工作文憑或以上之註冊社工。

  • 具1年或以上社會服務經驗。

  • 具備良好的中英文書寫能力,良好粵語、懂普通話優先。

  • 良好溝通能力,能獨立處事及出差,個性熱情,具責任感。

  • 有與內地接觸的經驗優先,熟悉社工服務、社會政策優先。

 

工作地點:灣仔(間中需到內地出差)

工作時間:每週工作44小時,視乎情況,須週六日工作

 

福利:年假15天、醫療福利

 

* 協會按需要要求準僱員進行性罪行紀錄查核。

 

有意者請具履歷,註明申請職位、編號、要求待遇及可到職日期,電郵至hr@nha.org.hk

(申請人所提供之資料將只作有關職位招聘用途,並會以保密方式處理。)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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