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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办事处 - 驻内地导师(广东省)(HQ/GD)

2025-06-23 16:54

职责:

  • 驻内地(广东省)协助推行准来港人士之适应课程,包括制作教材,教授课程,采购物资等

  • 策划及组织活动,建立与内地政府部门及相关团体合作网络

  • 处理行政及财务等事宜

 

要求:

  • 专上学历或以上,良好沟通能力,能独立处事及出差

  • 个性热情,具责任感

  • 具相关教学经验优先

 

工作地点:湾仔或驻内地(广东省)

工作时间:每周工作44小时 (5天工作),视乎情况,须周六日工作

 

福利:年假15天、医疗福利

人工:14-16K

 

* 准雇员需进行性罪行纪录查核。

 

有意者请具履历,注明申请职位、编号、要求待遇及可到职日期,电邮至hr@nha.org.hk

 

(申请人所提供之资料将只作有关职位招聘用途,并会以保密方式处理。)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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