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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办事处 - 驻内地导师(广东省)(HQ/GD)
2025-06-23 16:54
职责:
驻内地(广东省)协助推行准来港人士之适应课程,包括制作教材,教授课程,采购物资等
策划及组织活动,建立与内地政府部门及相关团体合作网络
处理行政及财务等事宜
要求:
专上学历或以上,良好沟通能力,能独立处事及出差
个性热情,具责任感
具相关教学经验优先
工作地点:湾仔或驻内地(广东省)
工作时间:每周工作44小时 (5天工作),视乎情况,须周六日工作
福利:年假15天、医疗福利
人工:14-16K
* 准雇员需进行性罪行纪录查核。
有意者请具履历,注明申请职位、编号、要求待遇及可到职日期,电邮至hr@nha.org.hk。
(申请人所提供之资料将只作有关职位招聘用途,并会以保密方式处理。)